沈阳化工研究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0-09-25     来源:人力资源部

一、院校简介

沈阳化工研究院于1949年1月8日建院,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综合性化工科研单位。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2007年与全球500强企业--中国中化集团重组,成为中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现又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院是第二批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还是国内首家通过OECD组织荷兰政府GLP认证的安全评价机构。拥有染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工过程本质安全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是国家农药、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农药、染料信息中心及标准化归口单位,中国化工学会染料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也是应用化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取得近3000项科研成果,出色完成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50余项,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900余项,获各级科技奖励400余项,持有效专利171项,各类型科技资质(平台)60余项,为沈阳院全面开展各专业的研究和产业化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我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82年,多年来已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科研人才,他们大多数都活跃在化工领域,成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有些已成为我院的学科骨干,有些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有些出国深造或继续攻读博士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学位类别与招收类别:3年,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化工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及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报名与考试

1、参加国家统考考生,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报名、初试要求为准。

2、复试:120%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复试后,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七、复试费用

我院承担复试期间的住宿费、体检费,其他费用自理。

八、录取

根据初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81704 应用化学

01新农(医)药化学合成与剂型加工

02有机功能材料合成及应用

03药物安全评价

04复杂化合物分析

05化工安全技术研究

06生物技术

 

 

10

(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2数学(二)

4、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

 

 

自命题试题参照大连理工大学(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

 

 

十、学生待遇

1. 培养期间学费10000元/生/年,由我院承担。

2. 每月助学金约1000元,进入课题组增发课题津贴及年终津贴,节假日享受院内职工待遇。

3. 参加辽宁省大学生医保。

4. 毕业留院的同学,提供优惠的单身宿舍。

单位代码:83503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邮政编码:110021

联系部门:沈阳化工研究院研究生部         

联 系 人: 李学建   024-85869038    lixuejian@sinochem.com

单位网址:www.syrici.com.cn